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,下單即表示同意以下退換貨規範:
一、鑑賞期說明
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商品享有7天鑑賞期(含假日),鑑賞期僅供確認商品是否符合需求,並非試用期。
如商品經使用、清洗、加工或人為損壞,恕不接受退貨。
二、收貨注意事項
商品送達後請務必儘快檢查商品狀況,如有任何問題(如商品瑕疵、寄錯商品、缺件等),請於第一時間聯絡客服處理,請勿直接給予負評或自行退回商品,以免影響您的退換貨權益。
三、退貨條件
申請退貨商品需符合以下條件:
1. 商品保持全新未使用狀態。
2. 商品包裝完整(含原包裝盒、配件、吊牌、贈品等)。
3. 不得有氣味(如香水、煙味、體味等)。
4. 不得有污漬、刮傷或任何人為使用痕跡。
若商品經判定不符合退貨條件,本店有權拒絕退貨申請,並將商品原件退回。
四、無法受理退貨情況
以下情況恕不接受退換貨:
1. 超過7天鑑賞期。
2. 商品已拆封使用或影響二次銷售。
3. 商品缺件、包裝不完整。
4. 個人衛生用品或貼身商品(如有標示)。
5. 惡意退貨或多次無故退貨紀錄。
五、商品瑕疵或寄錯
若收到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寄錯商品,請於48小時內聯繫客服並提供照片證明,本店將協助處理退換貨,相關運費由本店負擔。
六、退貨運費說明
1. 因商品瑕疵或寄錯商品,運費由本店負擔。
2. 因個人因素(尺寸不合、不喜歡、與想像不同等)申請退貨,來回運費由買家自行負擔。
七、退款說明
本店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商品狀態無誤後,將於7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。
若商品經判定已使用或不符合退貨條件,將無法退款。
八、惡意訂單處理
如有惡意下單、惡意退貨或影響賣場營運之行為,本店保留拒絕交易及法律追訴權利。